•       小时候为了得到一本觊觎已久的牛皮纸质笔记本(就是那种封面写着“工作笔记”四个行楷大字的小本子),我向大人们承诺每天都写日记。我还庄严的发毒誓,如果我违约我养的小鸭子就被雷劈。结果我的小鸭子虽然没有被雷劈死但还是离我远去,当然这是后话了。于是我抵上小鸭子的性命得到了我人生的第一本笔记本!本子封面的工作地址栏我填了我家地址,我当时的工作就是在家当孙子,而且万一本子掉了好心人捡到还能给我送回来。我那时天天揣着本子自处奔波,本子确实很危险。

          第一天的日记的选题我斟酌了好久,我想要一鸣惊人那种效果。考虑到这个,我特意去街上买了一个花盆(养小番茄那种),花了我10块多钱。一分钱一分货,我就把买花盆这件事写到了日记里,作为除了天气日期等常见日记元素外的一个闪光点;小学语文老师管这个叫“文眼”,找中心思想就得在这个段落里找。那篇日记我写了整整一页,起码百来个汉字(不含标点空格)。写好后我将本子不经意的置于整个家的最显眼处,供家长们传阅。

          因为花太大的成本买花盆,我的积蓄空了,第二天买不起别的东西。我很懊悔。我应该把钱分散开,每天买点小东西作为日记素材。我捶胸暗暗的骂自己真笨(画面感!)。于是第二天我只好写了天上一朵像洗碗布的白云。出于幼年就已经具备的对文章的鉴赏能力以及写作的自知,我边写就知道这篇日记是多么糟糕;我写得很慢,一笔一顿好像花了一千年。相信我,我是有文采的,只是发现美的眼睛有点看不清!

          好在我脑筋还灵活,第三天一大清早我就起床把小花盆给砸了,趁热写下了第三篇日记:纪念小花盆君。 第四天,我已经是没了花盆又没钱。于是我只好求助我的爸爸。了解了我的情况之后,他悉心的给我一个建议,他说:如果真的没有事情可以写到日记里,那你就写“今日无事可记”吧。这句话、这个事件在历史上很没有名,但是对我的人生有很大的影响;我自己管它叫“六六事变”(听着多吉利呀)。从这以后起,我每天的日记都只有“今日无事可记”这么六个大字,以及当天的天气和日期。很多世纪以后,我相信,我的日记本重见天日后一定能对那时的气象事业做出巨大贡献。我变着法子的写这么六个大字,有时用小一号写,有事用二号字写,有时用楷体写,有时用草书写,有时用不可再度辨认的字体写,有时用盲文写,有时用铅笔写,有时用蓝黑钢笔写,有时用铅笔写然后用用橡皮擦掉重写,有时横着写,有时竖着写,有时乱序写,有时按字母顺序写,有时用阳文写,有时用镜像反着写,有时用左手写,有时用右手写,有时两只手一起握着写,有时候用拼音写,有时候查字典用英文写,等等等等,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其实我翻出这么一件陈年老事来说,就是想表达一件事:这么长时间(有一个月了)没有跟新blog,就是因为期间日日“今日无事可记”!我的生活平淡得像自来水一样,囧囧囧。

          对了,最后我要提一下小鸭子的事。如你所知,小鸭子买来的时候很小,毛茸茸的。但是在我的悉心照料下虽然死了两个同伴(一只拉肚子死掉了,一只在脸盆里游泳淹死了),它还是茁壮成长,长成了一只肉鸭,很巨型的那种。我家阳台都养不下了,它一拉屎就是一公斤,一放屁整个小区都闻到。所以最后我蒙了它的眼睛把它抱到很远的一个公园里,把它放生了,善哉!


  •       我先前说了,红领巾还有一个重要无比的功能就是提供班级间pk的依据。每个小学生早上上学都要佩戴红领巾和校牌,即使不是少先队员也得佩戴“苗苗团”的某种脖饰(类似一个倒挂的绿豆芽);如果有谁大胆到不戴红领巾,那么那些站在校门口检查的督察员也不是吃白饭的,他们将会毫不留情的把你揽下,然后给你所在的班级扣一分操行分。扣分可不是说着玩的,如果只是扣你自己分那还好说,可这分是算在整个班头上。小学数学老师逮住机会总是要批评那些经常为班级扣分的人,说他们抹黑、是害群之马、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用“他们” 这个词其实不准确,因为我也总是忘带红领巾以致不情愿的加入拖后腿的可耻行列。

          说来也怪,我忘带红领巾的毛病一直无法克服。相比之下,克服尿床这样的小事简直不值得一提了。有几次,明明戴着红领巾出门的,可等到走到校门口就不翼而飞。这还不奇怪;更离奇的是,这条红领巾在我走进校门口或者上课途中又会突然出现,好像他们只是暂时消失以达成让我被扣分的目的,然后还要返回来嘲笑我。这一切不禁让我怀疑老天爷喜欢对我恶作剧。即使后来每次都在书包里备一条,还是没有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大多数时候,红领巾一时不见了就再也不出现了。我丢失的红领巾不计其数,我的妈妈每次都到农贸市场一打一打的买,她还经常抱怨,怀疑我把红领巾当早饭吃。

          如果每次忘带红领巾就被扣分,我绝对会被班主任踢出班级。没戴红领巾的情况下逃避扣分的方法大约有三种。第一种,就是事情的原因上入手,叫别的同学帮你送一条别人的红领巾。可是小学没有手机,想找自己班的同学也要碰运气。别人班的同学打死也不会帮你送,巴不得你扣分。小学生心机也挺重的。第二种,是从事情的过程环节发力。这方面我比较擅长。说白了,就是要你使出浑身解数贿赂那些督察员。这可不比大人世界里的贿赂容易。小学生可不吃你塞钱的那一套,他们讲的是义气。要走后门,还需平时就是糖衣炮弹他们。第三种,算是里面最可耻的一种,就是从事情的结果上做文章——慌报班级。道德因素还是其次,这样做风险太大,一不小心被周围走过的同学揭穿就得加倍扣分。而且这分扣的实在不光明磊落。说来说去,最最保险的还是当督察员。我只当了一年这个肥差就被撤掉了,原因已经不可考。

          因为红领巾伟大的象征意义,它还经常出现在作文里边。红领巾相当于“文眼”,有了这个意象作文才能主流起来。我还深刻的记得,有一次我在作文里煞有其事的杜撰了这么一件事:我有一天值日最后一个放学回家,然后那天夜里突然狂风暴雨,我在家里想起学校花坛的刚种下的小树苗,就奋然风雨无阻的飞奔到学校,想要保护小树苗。到了之后我看着小树苗在风雨中摇曳,我心如刀绞泪如雨下,灵机一动摘下脖子上的红领巾(都半夜了还记得戴着红领巾-_-||),用它把小树苗固定在木板上。就这样,风雨中,鲜艳的红领巾随风飘扬,和嫩绿的树芽一同搏击风雨。

          尽管我们的校园里并没有小树苗,可是我这篇作文还是得了一个高分,老师还在课上朗读,让我极其有面子。由此可见,红领巾是小学作文的制胜法宝。

          再如你所知,红领巾有很多材质,有化纤的,有布的,有棉的。想来想去,我还是最喜欢布的,除了能够吸汗以外,晒一晒还会沾上太阳的味道。我现在还能回忆那种味道,那年纪我真的打心眼里觉得是太阳的味道,让人难以言喻。可是,现在长大了,我明白那是臭氧的味道,真他妈扫兴

     

     

    (小时候看过印象很深的一部动画片。) 

     

  •       红领巾这种东西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骗局。

          它的来源就很值得怀疑。我可以肯定,每个小学班主任都对班上的学生说过,“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每一条红领巾都是由革命烈士的鲜血染成的”,诸如此类的话。

          如你所知,我智力发展成熟特别早,可就这样还是被这样低劣的谎言骗了整整4个年级——从刚进小学一直到小学四年级。直到五年级的一天,我突然醒悟,破除了对红领巾的信仰。我在周记本里这样论证道:如你所知,新买的红领巾形状是一个钝角三角形,而国旗的一角显然是直角三角形,所以红领巾不可能是国旗的一角,至多也只能算是国旗的一部分……我年轻的时候真是太天真了!我兴高采烈的论证完毕,以为自己可以据此发现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便也直接无视了老师当时布置的周记题目,把这段话当作作业交给了小组长,顺便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结果没过多久,我的本子就被退了回来,只有两个字的评语——重写。我那叫一个晴天霹雳阿!我脆弱的心灵哟!我只好老老实实的重新写了一篇扶老奶奶过马路的作文。我打心眼里觉得我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就是在那个时候被扼杀掉的。

          也从那时候起,红领巾就这样和我结了仇。

          现在想一想,红领巾根本就没什么了不起的,弄一条“黑领巾”说不定更帅气,而且老师们也可以说,那是革命烈士的黑发染成的。完全没差阿!可是作为一种蛊惑幼稚小学生的道具,作为一种班级间pk的依据,红领巾确实无可替代。

          如你所知,红领巾的产生和一个名叫“少年先锋队”的邪恶组织有关。这个组织有着很多很多下线,比如我就曾经参加过“金鹰小分队”、“金兔小分队”以及 “金西瓜太郎小分队”(是真的!而且必须有个金字。)等等。这个组织胁迫广大小学生把家里的酱油倒掉、啤酒倒掉、书本撕掉,以换取空瓶子、易拉罐、废纸板,然后卖掉,换回一点微薄的皱巴巴的角票和一顿爸妈的毒打。邪教的历害就在于即使毒打,我们还是无比虔诚。我是第一批入选少先队的,那叫一个光宗耀祖呐!当我们的班主任江老师用她那双濯濯玉手捧起那一帕鲜红如血的红领巾,郑重的并且胡乱的系在我的脖子上的那一刻,我哭了!那一整天,我都没有专心听课,我的心跟着颈上的红领巾,飞越来到了从前红军翻越过的大雪山,大沼泽,顺便也飞去了一下前几天语文课上刚学过的泸定桥,发现那桥确实只是钢索。只有晚上回家洗澡的时候,我勉强摘下它,连睡觉我都戴着红领巾呢。

          到了3年级,我突然被老师叫去,她要我参加一个给低年级小学生颁红领巾的仪式。害我练了一个中午,拉了一个同学配合我练习帮别人系红领巾。即便这样,到了仪式当场,我还是没有系出来,硬生生帮别人弄了一个胡萝卜干的造型。说来也巧,那个被我系的低年级的小学生刚好我认识,他妈和我妈是一个单位。从前他很崇拜我。可是那一天,他等我悉悉索索弄了半天弄出一个胡萝卜干,很不耐烦,一把拉过红领巾,三下两下就自己搞好了,叫我好不丢脸。那以后,他见了我都不叫我大哥了……

     

     

    红领巾

     

     

     

     
  •      我对高考特别的好感,基本上都是在考前的那几个星期建立起来的。因为快到高考了,老师放任我们自由,然后我和一票好友抬桌子搬凳子,搬家到了隔壁一个无人的小小教室。这里俨然一个世外桃源。去年我回高中故地重游,走进那个小教室,从前的情境便又忽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教室因为没人用,所以我们的桌子还是像当初那样零散的放着。地上倒是打扫干净了,我们复习时随地乱扔的纸头和塑料瓶可能已经被勤快的阿姨收走卖掉了吧。

          那个教室人员最鼎盛的时候,也只有七、八人而已。我,鱼头,逡逡,暴牙妹还有田鼠,是第一批在那里定居的。大家互相熟的要命,所以复习累了就乱讲话,好不惬意!那时鱼头和田鼠还有感情纠葛,鱼头还私下问我一些她感情上的事情,也便是在那个小教室里。在小教室复习语文是最有意思的事情。如你所知,我们语文要考察错别字、拼音、成语、病句等等,所以我和其他人就互相抽背,答不出的还有惩罚。其实我们都知道,那些稀奇古怪的词句一辈子也不会考到,我们之所以还要这样就是因为好玩。我们玩得很疯,就差给输的人罚酒了。等到复习累了就胡侃,我半辈子的冷笑话都在那个小教室里说完了。如果不是这样,我想我未必能捱过那段日子;不是我要煽情,我打心眼里觉得,那些日子,是我人生最快乐的时光。心无旁骛,若干好友相伴,前方一个梦好的愿景,夫复何求阿!


          说真的,等到考前,我已经不想当初那样恐惧高考。越是临近考试了,这样的感觉越发强烈。等到考前的3天,我甚至觉得心里很舒坦。本来是住校,可是因为高考老师放我们回家;于是我便每天晚上晚自习结束都回家,爸爸或者妈妈来接我。考前的那天晚上两个人都来了,像是出于某种仪式的必要。每天回家我都要吃夜宵,我亲爱的爸爸甚至研究出了一道很奇特的夜宵,两片烤馒头片夹一个淋着番茄酱的荷包蛋。我特别满足。
    那段时间,什么都顺着我意,什么事都不能叫我分心,我享受其中,以至于高考结束了我还意犹未尽。

          高考确实结束的太快了,我都还没摆开架势,便已经匆匆收了兵。有时候就是这样,高潮太短,唯一能好好享受的便只有前戏。

         考试前一天,我还和田鼠在讨论,说这个时候应该发卷子拉,这个时候应该做到古文了,这个时候如果作文还没开始就恐怕来不及了……很多事情我们在脑子里一遍遍的想着,高考其实在我们心中早已经排演了好几十次。很多老师的话,家长的话也烂熟于胸:

    考一门就扔掉一门。

    摸一摸准考证有没有带好。

    铅笔有没有,笔芯断了有没有第二支。

    手表调好,注意时间。

    有事举手问老师。

    考前记得小便,没有也去上一次。

    语文选择题要好好做,回答问题要用套路,作文写前想一想思路,字迹要清晰。

    数学要看清题目,立体几何做不来就用向量。

    物理大题要考虑范围、极限,思考要全面。

    化学写方程式要注意条件,有机构型要穷举。

    生物没什么好说的,记住概念。

    英语更没有什么好说的,一切都是语感。最后的作文要用点从句。

    考试完了,不要对答案。

    …………

     

         就这样,呼啦一下,高考就过去了。完全没有留下什么刻骨铭心的记忆。我甚至还小小的破了一次约定,第一天的晚上还和一个牛人对了对数学的答案。山雨欲来风满楼,可是后来证明,天气预报误报了,压根就没有什么“雨”。

          虽然高考本身并不那样令人激动和兴奋,但是高考结束这个事实却足以让所有考生浑身上下都热血沸腾。最后一门一结束,我们整个班就伙同老师,浩浩荡荡的冲去吃散伙饭。饭桌上已然没有任何禁忌,该喝酒就喝酒,我们和老师的地位也一下子调了个,老师一个个都笑嘻嘻的很谦卑,谁胆敢得罪一帮刚刚“刑满释放”的热血青年呐!不断的敬酒,自己也不断的喝酒,整个人都醉了可还是难以自制的兴奋。那天晚上我嗓子都喊哑了,现在还是后悔没有发泄够。怎么可能会够?吃完饭再转战去k歌,一直都很晚我才迷迷糊糊的回到家。后面的事情我也不清楚了,应该是安心的倒在家里的床上了吧。

          我的高考考得特别好,当然这是后话了。还有填志愿。高考完了并不是结束,等到拿到了那张梦寐的录取通知书才是真正安心的时刻。这些过程都很纠结,我高兴的话以后再说出来。

          我还留有一张小光盘,是散伙饭那天我拿着DV机拍的。还有第二天去教室去寝室搬东西那天,我也拍下来了。刚来大学我反复看,想念高中想念的不行。那张光盘里有我认识的所有人,一看到他们的脸我就想起所有的往昔。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有更好的比喻来做一个总结,
    总结我经历的2005年的那次高考:我的高考就像一次性爱,有几近完美、永久铭记的前戏,也有最后最后的华丽的高潮,但是中间的过程——高考本身——就像很多中年男人所经历的一样——

          快速并且短暂。

     

  • 前年这个时候我高考;去年这个时候我大一,玩得太厉害把这个日子差点忘掉;今年我生活特别空虚所以我愿意写写我那年的高考。

    我坚持高考是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当然这个感想是在我考完上了大学之后才得出来的。从高三到考前,我和任何一个考生别无二致,对高考深恶痛绝,可是又害怕的要命。搞得好像考不好便会死掉。

    我们以前班的学习委员——我忘记是谁了——特别有幽默感,高考前365天就开始在黑板的一角写下“距离高考还有XX天”。我绝对不会忘记,那行小字是用白色粉笔写的,天数的部分是大红色,肃穆得像是奥运会倒数计数牌一般。有时候上课不小心瞥到一眼,心脏就怦怦乱跳,一天课上下来,不知要多跳几千下。那行粉笔字特别有权威,即便是大扫除都没人敢擦。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考前的100天,那行字被加大了好几号,生怕大家看不见。

    有时候觉得剩下一百天还很长,因为每天的日子都很难熬。每天的作息基本上是一样的。我从前寝室的其他三个室友,都是那种拼了老命复习的;只有我稍稍懒那么一点,不过在我的一生中,那恐怕也是我最最勤奋的时刻了。

    早上我们5点起床。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很要命。在平常我都是6点钟起床的,但是别人都5点去早自习了,我还赖在床上特别不好意思。所以我狠下心来,便也随大流,摸黑去教室早自习。那时候天根本还没有亮,有时候还刮风下雨什么的,现在回忆一下,顿感自己的伟大!

    6点半是早自习的底线。一般这个时候,亲爱的班主任秃头就站在门口逮人了,我猜他对于这个事情乐在其中。早自习么要看英语,要么看语文。后来渐渐花样多了,有做习题的,有看化学的,还有整理抽屉的,我有时候也会抄抄作业什么的。学科的老师也会抽时间来视察、答疑。我那时心机重,什么老师来了就掏出什么教科书,佯装复习。有时候一下子来了两个老师,我还会交换着调剂一下,绝对不厚此薄彼。比我心机还要重的,那就要掏出习题,挑几道举手问老师——不求甚解,但求心里慰藉。

    自习完了就是早饭。这个无论几年级都一样,都是冲向食堂的。也有人自知腿脚不比别人,就留在教室里继续复习做题,等人少了再去。

    吃完早饭接下来便是一天的课程。其实到了后来,老师也没有什么可以讲的,就让我们自己复习,相当于一天都是自习。如你所知,我有点多动症,简言之就是屁股坐不牢。复习个半小时就得放松一下,上个厕所什么的。秃头觉得我很不好,经常批评我,说我影响别人复习了。其实那都是屁话;我很注意这点,我也经常给周围的人讲笑话,每次都把大家逗得仰天大笑。要不是靠我调节一下班级的气氛,大家准得憋死。我也不容易啊!